Sunday, March 23, 2008

復活的主,復活的我

今日是主耶穌復活的紀念主日。默想復活的主,不期然也思想到今天的自己,如何在復活主的施恩及醫治中得復活的生命。

 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。(加2:20)

真的嗎?這一節是我常掛在嘴巴的經文。然而,在病中的日子,卻讓我看見自己並沒有真的如這經文所說,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。因為我仍在許多時執著於自己的主權掌控。屬靈前輩說,與基督同釘十字架,真正的意思乃是我們自願歸順上帝,向自己的罪性死去,把生命主權全交主手中,好讓主復活的生命能在我裡面活現出來。

 現在活著的,不再是我,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。(加2:20)

我卻在久病中,因康復遙遙無期而感不耐煩,對神容許這場大病發生有些許沮喪(我的病,今天才踏入第二個半年,我便已感不耐煩,想起杏林子至死都在病塌上度過的一生,不禁深感慚愧);此外,我在病中也曾因身體疲軟,感到無法掌握自己的每一步,而不敢為主再有任何夢想,鬥志全失(心志,就像個洩了氣的氣球,不斷在萎縮);縱然神從沒有放棄我,一次又一次為我康復後的生命開事奉之門,我卻不敢再求問神的旨意,擔心神會安排我走一條更難行的十架路(昔日拍心口為主燃盡的生命似不復見,換來的盡是以自我權益為首選);......忘記了「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」的真正意思,乃是自我主權在自己自願中已將之放棄,並已甘願全交給神去掌管,即或處境有變化,我整個人仍须繼續讓神支配,以致我那「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」的生命,活著的每一天,都能「不再是我,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」。

 不管生活上帶來怎樣的颠沛困苦,健康上怎樣的破敗損傷,只要聽見主的聲音時,就當喜從天降,滿懷高興。因為耶穌基督往往都是先拆毁一個人,然後再給他建立(太10:34)。
                   ~章伯斯(竭誠為主)

主啊,我為著我這死而復活,失而又得的生命,歡喜的向祢獻上感謝。求主幫助我在往後的日子,時刻都能活出祢復活的生命。阿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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